不同地区针对大额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地区已知的税收优惠政策摘要:
江西省某些园区:
核定征收政策下,增值税及附加税率约为1.06%,个人所得税(个税)服务类为0.8%,贸易类为0.5%,附加税为0.06%。
开票额度在每年450万以内。
海南省:
对于大额个体工商户,虽然税率可能会相对较高,但仍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按期申报并根据核定的税种和税率纳税。
安徽省:
在芜湖,铜陵部分地区支持个体户核定征收。
核定利润率为5%,并据此计算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税率为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
湖北、湖南、山东、河南、重庆、天津等地:
大额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100万、年营业额500万内)的增值税为1%,个税核定征收在0.5%-0.75%之间,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分红税。
其他地区:
对于年销售额在120万至500万之间的个体经营者,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商贸行业的个税优惠可能低至0.5%-0.6%。
此外,还有一些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数额(例如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