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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股通股票的证券组合费等在股票买入持有期间需计提
的相关费用私募证券公司专项法律意见书,实物认购商品现货 ETF 时,在认购确认日,以公允价值
进行初始计量私募证券公司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27
1、初始确认
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时,于交易日按买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
量,取得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56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上交所国债–成本
244
交易性债券投资–上交所国债–应计利息
245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
246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
247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附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贷: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2)债券申购(网上申购、网下申购)
①申购款确认日
91
借:证券清算款–新债申购款
贷: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
92
②资产确认日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
93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94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95
证券清算款–退款/银行存款
96
贷:证券清算款–新债申购款
97
证券清算款–补款/银行存款
98
应付交易费用
99
(3)债券转托管
100
①转托管成功日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转入债券)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转入债券)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转入债券)
91 确认缴款金额当日
通过债转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确认的股票投资参照“债
券(含同业存单)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章节的账务处理,
通过权证、期权行权确认的股票投资参照“衍生查
国债、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证监会、协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可以不受本条前三款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三)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对于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持有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初始确认、终止确认、行权的账务处理方
式参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40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出

92 按应缴申购款(保证金)金额确认私募证券公司专项法律意见书,
236 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私募证券公司专项法律意见书,
209 根据债券(非贴现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的差额计算利息调整金额
当吸收方股票当日公允价值难以获得时,
可按被吸收股票当日公允价值确认私募证券公司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要求披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业绩相关信息,披露的基金业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存续期间完整的历史净值、历史规模、投资策略、投资经理等私募证券公司专项法律意见书,
212 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金额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条 为了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制定本指引
6111 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按照债券或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明细
核算私募证券公司专项法律意见书,
177 按账面余额/摊余成本(已发生减值时使用摊余成本=面值+利息调整+减值准备,未发生减
值时使用账面余额=面值+利息调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金额
250 等于金额 251,资金结算价格按实际成交价格
117 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取成交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