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营场所的地址发生了变化,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时,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可在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原发证机关官网下载,需由申请者签署,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同时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注明签署日期,非个体工商户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企业或个人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能清晰辨认身份信息.
新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如产权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证明新经营场所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经营条件变化情况说明:详细说明经营场所地址变更的原因,以及变更后经营场所的布局、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若有变化需另附相关资料,如设备设施的更新需提供相关购买凭证或合格证明等.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任命书、培训证书复印件等,证明食品安全管理符合要求.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