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2 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
明确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全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及聘请专业人员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食品销售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 A、B、C、D 四级,结合静态风险因素和动态风险因素划分,静态风险因素包括经营面积、种类、方式等,动态风险因素包括自查、人员管理、销售条件控制等,两者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风险等级,省局还细化制定了相应的分值表。
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每两年至少评定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评定时需依据相关分值表确定静态、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累加得出风险等级,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可视情况调高等级,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视情况调低等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等按相应等级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内容、方式等管理措施,A 级可实施按比例 “双随机” 抽查,B 级每年至少监督检查 1-2 次,C 级至少 2-3 次,D 级至少 3-4 次,食品销售经营者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