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星期天,几个朋友相约到我这里来玩,想看看我们新厂的环境。临近五点左右,他们几个说因为上午要坐长途车,怕晕车没敢吃中饭,这会儿觉得饿了。本来先前是计划出去买菜自己做饭的,这会儿怕是来不及了,干脆出去吃一顿。
叫上朋友们一起开车来到城里,就近找了家餐馆。坐下后服务员过来递过菜单让我们点菜,几个朋友经过一番讨论,最后决定要吃腊蹄子。这里我说明一下,我们这里进餐馆吃饭点菜只点一个主菜,这个主菜是用小锅装的,按人头来算价钱,其它的炒菜及小菜都按主菜的规格及人数由餐馆来搭配。
点好菜大家闲聊了几分钟,菜就一个个开始上桌了,我们共有六个人,所以就有一锅腊蹄子,三盘荤菜三盘素菜,外加几小碟凉菜。由于他们几个都不会喝酒,就没有要酒,叫了一大瓶橙汁。饿了就开吃吧,菜味道还是不错的,量也还比较足。途中一个朋友的同学给他打电话,说要为他们接风,朋友说没吃中饭饿了,这边己经在开始吃了,叫他赶紧过来一起吃,晚上再安排接风。
过了十分钟左右,朋友的同学两口子来了,赶紧就叫服务员加两套餐具。服务员说:“加两套餐具就是加两个人,再给你们加两个人分量的菜,等下账要按八个人来算”朋友说:“这么多菜不是够吃了吗?再加菜等下吃不完就浪费了”服务员说:“这是店里的规定,即使不加菜也要按八个人来算”朋友又准备开口跟服务员理论,被我打断了“那就再加两个人的菜吧!"
等大家吃完饭,发现还剩很多菜,就叫服务员拿来方便袋全部打包带走。去柜台结账时,收银员说总共243块钱。
“有没有折扣啊?”
“这样吧!你给240块钱吧!”
“少3块钱算是几折啊?那就不要少了,我给你243块钱,你给我撕243块钱 的发票”
“不好意思,没有3块的发票,你就给240吧”
“不用少,我就要243块钱的发票”
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经理赶紧过来调解,问明情况后。说:“实在不好意思,确实没有3块的小额发票,这样吧,我给们打9折,你给218块就行了,发票给你撕200块的你看行吗?”在心里大概算了一下,200块的发票他还得上16块的税,打个9折,他能落到200左右,把强行加给我们的两人份量菜的50块赚头基本抹平,于是就同意了。
其实并非我故意要跟他需手段,而是因为他的霸王条款让人觉得气愤。点多少菜够吃完全应该由客人来做主,他凭什么非要按人头来算?虽然剩下的菜我也打包带走了,但这也是花了50块钱买的,50块我可以在市场上买多少新鲜菜啊?那么既然你要按人头来算,我也要按实际金额要发票,多的钱我都出了,也不在乎你给我少几块零头。
以前看到过一篇贴子,大意是号召人们在肯德基,麦当劳吃了东西一定要发票,别让那些洋人们既赚了我们的钱又偷了税。道理是一样的,出去消费都有索要发票的权利,特别是遇到那种不良商家,一定不要让它把钱赚得太容易了,咱找几个钱真的好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