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需双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双认证的份数。
双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双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巴西驻华领事明确划分领事双认证业务受理领区
巴西驻华领事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事双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事双认证,领事不再双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