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储罐有限元设计管道对接时,环向焊缝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前应清除焊缝的渣皮、飞溅物;
2 应在无损检测前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应符合本规范表5.3.2-1的规定;
3 无损探伤检测方法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4 无损检测取样数量与质量要求应按设计要求执行;设计无要求时,压力管道的取样数量应不小于焊缝量的10%;
5 不合格的焊缝应返修,疲劳储罐有限元设计返修次数不得超过3次。
5.3.18 管钢采用螺纹连接时,管节的切口断面应平整,偏差不得超过一扣,丝扣应光洁,不得有毛刺、乱扣、断扣,缺扣总长不得超过丝扣全长的10%。接口紧固后宜露出2~3扣螺纹。
5.3.19 管道法兰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法兰应与管道保持同心,两法兰间应平行;
2 螺栓应使用相同规格;且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应对称紧固,紧固好的螺栓应露出螺母之外;
3 与法兰接口两侧相邻的至第二个刚性接口或焊接接口,疲劳储罐有限元设计待法兰螺栓紧固后方可施工;
4 法兰接口埋入土中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5.3.2 本规范中“圆度”是指同端管口相互垂直的大直径与小直径之差与管道内径D¡的比值,也称为不圆度或椭圆度。
5.3.7 给排水管道钢管的对接焊口多为V型坡口,本条参考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中第5.0.5条和附录B.0.1的内容;清根即对坡口及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疲劳储罐有限元设计应参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中表5.0.5的规定执行。
5.3.9 本条第5款“直管管段两相邻环向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来自原” 规范”的第4.2.9.5条,“ 并不应小于管节的外径”并参考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第5.0.2.1条规定;以便解决实际工程应用不同规范规定的矛盾,且避免焊缝过于集中。
5.3.17 本规范规定钢管管道焊缝质量检测应首先进行外观检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表5.3.2-1规定。无损检测应符合《压力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JB/T 4730.2-2005和《压力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 超声检测》JB/T 4730.3-2005的有关规定,检测方法主要有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本条第6款保留了原“规范”的规定,疲劳储罐有限元设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