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XXX公司厂房抗震检测鉴定项目,处理建议:
(1)厂房存在部分构件的承载力与构造不满足规范要求。建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照本报告提出的问题、相关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对厂房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应依据确定的处理方案、使用荷载、工程地质情况、本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及相关标准等对厂房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及变形等重新进行核算与设计。
(2)厂房混凝土屋架个别杆件存在开裂现象,屋架支撑存在锈蚀现象,建议采取可靠处理措施。
(3)厂房建造当年施行的抗震标准为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11-89(房屋当年建造时施行的设计规范)。目前我国现行标准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较厂房当年的抗震标准有所提高,建议有条件时应采用更高的标准,尽可能提高厂房的抗震能力。
(4)厂房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围护、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涉及超限高层、体型特别不规则的多层建筑、以及超出规范设计的建筑,哪些装修类工程需要抗震审查?
答:一般类装修工程,对于《实施办法》中规定需要补充提供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且鉴定报告结论认为结构抗震承载力或性能不足、需要进行结构加固的,应按特殊类装修工程流程报送。按特殊类装修工程报送的建筑,当荷载变化大于5%,或刚度变化大于10%,涉及超限高层、体型特别不规则的多层、以及超出规范设计的建筑,对于是否需要抗震审查无法把握时,建设单位可以在施工许可阶段前,通过联审平台“咨询服务-抗震咨询”模块上传相关材料,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线上咨询。
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以及《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沪建管(2014)954号》的相关规定,对于一般的超限高层(特别不规则多层也可参照),当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三项及其以上的一般不规则或一项及其以上的特别不规则高层建筑为规则性超限高层建筑。
某学院房屋抗震鉴定项目案例:房屋建于1964年~1991年,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女生宿舍、车库及门卫五个单体,总建筑面积约为8336.0m2。现场检测日期:2024年8月25日。
主要结论如下:
(1)房屋各单体自建成后未发生过使用功能改变、火灾等情况。
(2)房屋各单体主要建筑布局、结构布置、构件截面尺寸及配筋与原设计图纸基本相符,框架柱加密区长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基本满足要求。
(3)房屋各单体可查范围内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的外观质量基本完好,未见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无结构性损伤,非结构性损伤主要表现为墙体饰面层霉变、脱落,板底渗水痕迹等。
(4)房屋单体各测点倾斜率均未超出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的要求。
(5)依据行业标准,教学楼、实验楼混凝土构件的现龄期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在(15.3~21.3)MPa之间,未达到原设计强度等级200#(C18)强度的要求;车库混凝土构件的现龄期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在(22.4~26.7)MPa之间,达到强度等级C20的要求。教学楼、实验楼、女生宿舍楼及门卫砖抗压强度等级达到MU7.5的要求;教学楼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为0.9MPa;实验楼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为0.8MPa;女生宿舍楼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为0.9MPa;门卫室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为1.8MPa。
(6)依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对各单体进行的抗震鉴定,结果表明:教学楼、实验楼及女生宿舍楼抗震能力不满足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的要求;车库及门卫室抗震能力满足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的要求。
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设计参数和安全等级,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材料选用、抗震措施等。房屋抗震性能检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设计参数和安全等级,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材料选用、抗震措施等。三听,即听石材的敲击声音。一般而言,质量好的,内部致密均匀且无显微裂隙的石材,其敲击声清脆悦耳;相反,若石材内部存在显微裂隙或细脉或因风化导致颗粒间接触变松,则敲击声粗哑。四试,即用简单的试验方法来检验石材质量好坏。通常在石材的背面滴上一小滴墨水,如墨水很快四处分散浸出,即表示石材内部颗粒较松或存在显微裂隙,石材质量不好;反之,若墨水滴在原处不动,则说明石材致密,质地好。在成品板材的挑选上,由于石材原料是天然的,不可能质地完全相同,在开采、加工中工艺的水平也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