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通知
2023 年,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确定了 15 个第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包括河北省围场县、山西省浮山县、安徽省长丰县等。这些试点县旨在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乡村振兴,实施供给、消费、技术、体制四方面革命,创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第二批通知
2024 年 12 月 2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确定将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宁都县、海南省屯昌县、重庆市奉节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弥渡县、甘肃省清水县、青海省湟中区等 8 个县(区),纳入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