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R 欧盟授权代表具体义务:
1:承担连带责任。
2:通报主管当局关键信息更新。
3:向欧盟当局汇报不良事件/召回/上市后警戒情况。
4:及时配合主管当局的市场监督工作
5.担任欧盟授权代表应具备哪些条件?
欧盟授权代表应至少有一名可且持续听其调遣的合规责任人(person responsible for regulatory compliance),此合规责任人须在欧盟境内并且具备医疗器械监管所要求的必要知识。这种必要的知识应表现为以下任一一种资格:
获取相关成员国认可的法律、医学、药学、工程或其他相关自然科学大学学历或学习并且在医疗器械相关法规事务或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具有至少一年经验;
在法规事务或与医疗器械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有四年的经验。
6. MDR欧盟授权代表责任里面大的变化是什么?
MDR法规里面多次提到欧代将承担产品责任,欧通认为这是MDR欧代大的变化和看点,相关法规位置如下:
在MDR前言35条里面规定:对于欧盟以外的制造商,授权代表在确保此类制造商生产的器械符合性,以及作为其在欧盟建立的联系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出于执法目的,其授权代表依然应当对有缺陷的器械负法律责任。…因此授权代表应对进口商和制造商承担连带责任。
在MDR第11条第5款里面也明确规定: …如果欧盟境外的生产商不履行第10条生产商义务的话,授权代表应与制造商一样为缺陷器械承担法律责任,并一样负有共同连带责任。